机构设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濮阳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密、舆情动态、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责任目标、重点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负责牵头汇总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拟订和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
(四)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区域经济协作科、外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市委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调研督导及综合量化考评;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协作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指导联系外地驻濮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统筹组织中国国际进出口博览会、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参会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协调工作;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对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五)法规和公平贸易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组织拟订商务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牵头负责全市商务领域综合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村商业建设、城市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全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实施全市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七)流通业发展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八)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进行监管;负责我市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外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九)对外贸易发展科。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指导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十)外来投资管理科。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新设、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事项进行监管和服务;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及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负责引进境内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招商引资工作督导、协调与考核。
(十一)产业发展促进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网络建设;组织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则、投资政策与优势产业,研究全市资源禀赋、产业现状与发展方向、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制订全市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规划与年度工作方案,编制产业招商图谱、招商路线图;组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市产业招商开展;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统筹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引进;指导全市商务领域产业招商促进工作。
(十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劳务合作,配合省商务厅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核准全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依法开展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备案管理;牵头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电子商务办公室。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协调推进全市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商相关工作;承担濮阳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口岸管理办公室。管理、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年度开放计划;负责协调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负责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有关工作;负责自贸区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