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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招商项目实行“直通车”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0 9:54:08 []人次

濮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招商项目实行“直通车”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延伸服务链条,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濮政〔2017〕3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招商项目实行“直通车”服务,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便民利民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服务制度
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24小时“直通车”服务制度,各县(区)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直接报送分管领导和“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要在24小时内对所报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今后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或合同,都要同时签订项目服务保证责任书,明确服务领导,确保服务到位,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二、接纳企业诉求
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随时向政府沟通反映,包括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对每个项目提供“二对一”服务,由市开放办和各县(区)招商部门分别指定项目服务联络人,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投资方需求,为项目提供即时服务。
三、协调解决问题
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凡县(区)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答复,领导要深入招商第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协调、现场办公,及时研究招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对当场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要限时解决,并要跟踪督办,落实到位,需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解决的,将通过市开放办公室联席会议及时作出安排,组织协调,限时办理;需提交市领导层面协调解决的,将及时汇报市领导研究解决。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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