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工作机制 |
发布时间:2021/1/22 15:37:33 []人次 |
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的要求,结合濮阳商贸行业特点和实际,制订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刻吸取我省、我市和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管理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通过严密的安全管理,严格的督导检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商贸行业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揽本部门经济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成立市商务局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业务科室主管局领导担任,成员有局办公室主任、市场秩序科科长、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流通业发展科科长、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科长、对外贸易发展管理科科长、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物流业发展科科长、市商务稽查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流通业发展科科长兼任,有关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综合调度、督导督办、信息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按照“三定方案”,商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安全生产与业务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发出文件、部署工作、安排项目、开展调研时,要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流通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行业主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流通业发展科具体负责商场超市(含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专业市场和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石油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外贸易发展管理科负责专业会展、进出口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秩序科负责商务执法及失信企业管理工作。 四、任务重点 每次启动集中行动机制,都要明确当次行动的任务范围,确定重点,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要领域主要有: (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和超市(包括商业综合体)、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手车市场、餐饮企业、住宿业、专业展馆等。重点排查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等。 (二)经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场所。成品油流通企业、报废车拆解企业、以液氨为制冷剂的冷库。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严格操作规范,严防泄露、爆燃等事故。 (三)电气火灾治理。商贸行业领域是电器火灾发生较多的领域,要强力推荐安装使用智慧电路管理系统,重点排查使用大功率电器、安装空气开关等设备、电气设备清理维护、私拉乱扯电线、防爆场所安装防爆开关等装置,严防电气火灾发生。 五、组织实施 开展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按照以下主要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由局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当次行动的实施方案,报局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股)室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动员,提出要求。 (二)集中排查检查。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八查八看”要求,开展对商贸企业的排查检查:一是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二是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三是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是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五是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六是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七是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八是对照商贸企业风险隐患清单现场检查,看企业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集中执法整治。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对在“八查八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集中执法整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不落地”、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上级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集中曝光通报。要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停业关闭企业名单。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要通报曝光,集中约谈。 (五)组织“回头看”。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督导调研。市商务局在行动期间,由领导带队,组织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行动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严重渎职的,通报当地政府进行查办处理。组织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研究解决商贸企业和基层商务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措施要求 (一)建立工作台账。在组织实施集中行动时,要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风险隐患、整改落实、交办督查、领导责任、验收销号“五张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促、明确责任。对各级交办的重大隐患,按照工作要求由县(区)初验、市级复验、省厅抽验。 (二)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在集中行动期间建立周报制度,实行信息汇总报送“两条线”:一是业务对口报送机制,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业务科(股、室)逐级对口上报上级业务科(室),同时报送本级安全生产牵头科(股、室);二是汇总逐级报送机制,由本级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牵头科(股、室)汇总信息,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牵头科(室)报送。信息报送要有参加检查人员、检查企业、排查隐患、隐患整改、关停企业、约谈通报等数据,做到信息完整,数据齐全,按时准确。 (三)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市商务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分别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对当前本地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式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根节,提出解决办法,更新工作措施,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针对性意见。 (四)报告制度。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值班报告管理,发生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持续跟踪,及时报告后期处置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在集中行动期间,定期报告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五)加强联合惩戒惩治。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开展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服从商务部门管理、不配合甚至阻碍商务部门执法检查的企业,要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纳入失信企业管理,通报有关部门,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集中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七、启动响应 本机制在以下情形下立即启动: 1.每年冬春季节开展火灾防控综合治理; 2. 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 “两会”及党代会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 每年夏季开展火灾防控综合治理; 5.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省安委办、省防火办安排的专项行动; 7.厅领导安排的专项行动; 8.发现普遍性重大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 9.其它需要启动本机制的情形。 机制启动时,各级商务部门按照本机制规定的机构、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措施要求,立即制订工作方案,开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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