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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第一次季度点评会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1/4/12

按照《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方案》要求,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4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网站、现场提问等方式,于3月22日至26日分别对全市9个县(区)、38个市直单位1至2月份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双月检查。

4月9日上午,濮阳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第一次季度点评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天阳,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陈晓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局长张世山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延青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梳理了我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整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示范创建工作。

王天阳指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创建目标,落实创建部门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创建工作中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创建专班人员不到位、个别县(区)、部门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王天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升。示范市创建是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要通过示范市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存在问题要真整改。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负总责,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市示范市创建整体水平。三是创建责任要真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创建工作,坚决做到六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重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130项创建指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材料申报要求,切实做好上报工作。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陈晓伟充分肯定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机制效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他要求,一要珍惜成绩。濮阳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任务和要求,真重视、用实招、抓关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建工作已经有了起势,但是还没有形成定势,已经有了优势,但是还没有转变为胜势,一定要认清现状、珍惜成绩、持续推进。二要扛实责任。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示范创建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三要提振信心。濮阳市示范创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健全有力,创建制度健全完善,实行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展现了良好的创建势头,形成了较好的创建氛围,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创建工作水平,争取取得好成绩。

会议通报了2021年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第一次“双月检查”情况和考评结果。

王延青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及时汇报。把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全面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示范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要抓好整改。要认真对照示范市创建首次“双月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行动,建立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强化督导。要严格落实“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市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区)长、司法局长;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分管领导、司法办负责同志;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长等共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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