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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2/1  点击次数:

 濮阳市商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经过探索和实践,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实现有序进行。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硬件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科室、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将《条例》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二是组织培训。组织全局信息公开联络员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一是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四)丰富载体,公开形式多样。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网络、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商务动态、政策法规等多个专栏并投入资金专门开发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互动平台,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70余条。此外还调整了网站的页面布局,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放在机关门户网站首页左上方最显著位置。二是积极利用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局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6个公开栏,详细公开工作任务、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累计在国际商报、河南日报、濮阳日报、濮阳早报、濮阳电视台、濮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各类通讯信息80余条,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商务工作不断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

(四)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