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国汇人力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违反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案 |
发布时间:2023/7/17 15:53:18 []人次 |
濮阳国汇人力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违反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案 濮商务罚字[2023]第1号 案件事实如下: 2023年7月3日上午接到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案件移交书,对濮阳国汇人力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及时缴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依法立案调查。 依据:参照《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认定为严重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吊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书。 执行情况:已吊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书。
濮阳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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