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商务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8/4 17:17:19 []人次 |
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根据市商务部门职能和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现状,及今后工作谋划,现答复如下: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换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它的发行对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扩大内需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企业经营不善倒闭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等弊端,亟需加以管理和规范。针对以上问题及您提出的建议,今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单用途卡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充分认识单用途预付卡在稳定消费中的积极作用,也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复杂情况,制定应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防范化解风险,扎实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各项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 指导督促县(区)商务部门加大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发卡企业的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审核力度;加大对发卡企业资金保障及应急措施、预收资金存管情况的检查力度。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发卡企业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情况。具体内容为:一是检查发卡企业落实“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情况;二是发卡企业履行发行与服务条款规定情况;三是发卡企业落实预收资金使用规定和余额限制规定、保障措施情况;四是发卡企业向商务部预付卡业务平台报送业务季度信息落实情况。 三、加强部门协调 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案件通报等工作。对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为名涉嫌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违规发售购物提货卡券等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加强预付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 四、加强舆论宣传 常态化做好舆论引导,提高发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适度购卡。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各商贸行业协会和广大商贸流通企业,紧扣单用途预付卡活动主题,普及社会信用消费理念。加强单用途预付卡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引导发卡企业落实备案制度。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代建峰 电 话:0393—777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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